一、招生方式
2024年我校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以下简称留学研究生招生)全部采用“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申请-考核制是指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采取“材料审查+综合考试”考核选拔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我校共有34个博士专业、66个硕士专业招收留学研究生,详见《中国政法大学2024年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附件2)。各专业暂不限定招生计划,根据申请及考核情况择优录取。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是非中国国籍公民;对于中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后获得外国国籍的申请人,必须持有效外国普通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
2.申请人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3.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学士学位,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硕士学位;
4.申请人的学业成绩、学术水平等条件须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入学要求;
5.申请人的中文水平至少应达到《汉语水平考试》四级(HSK)。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向我校提交以下材料(以下材料除推荐信须提交原件以外,其他材料提交复印件即可):
1.《外国来华留学生申请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附件3);
2.护照首页。申请人须提交有效期晚于2025年3月31日的本人普通护照的首页清晰扫描件,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请及时换发新护照再提交申请。
3.学位证明文件(应届毕业生提供预计毕业证明),须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公证件;
4.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须提供本科期间的完整成绩单。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须提供本科及硕士期间的完整成绩单。须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公证件;
5.中文水平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期内且与相应中文水平要求相符的HSK成绩报告,曾使用中文为教学语言获得中国高校学位的,请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6.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不少于10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7.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信;
8.个人研究成果,已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9.来华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的申请人,须提交《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表格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表格无效。体格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10.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五、申请程序
申请人应在2024年6月17日至6月27日向我校国际教育学院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材料,逾期不再接受申请材料。
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cisadmission@cupl.edu.cn;
电子邮件标题需命名为:2024年外留生(博士/硕士)+申请人姓名。
纸质版申请材料必须以中国邮政EMS邮寄至我校国际教育学院,详细地址见本章程第十二项“联系方式”,申请材料提交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申请材料提交后,学校不予退还,重要材料请提前备份。
六、报名费用
报名费为800元人民币/人。申请人需银行转账支付报名费,报名费收取后,无正当理由不予退还。
报名费转账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6月27日。
转账信息如下:
户名:中国政法大学;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
账号:020000 2909 08810 4759;行号:1021 0000 0290
海淀校区: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银行转账必须附言注明“2024年外留生报名费(博士/硕士)+申请人姓名”。
七、复试考核
我校将根据规定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复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7月中旬,考核方式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复试考察内容为基础理论、实务研究及中文语言能力。
八、录取
学校将根据复试成绩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其中,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录取通知书及签证申请表等文件,由我校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寄发。(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被录取考生需持有驻外签证机关签发的学习类签证方能办理入学手续。)
新生入学时间为2024年9月初,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九、学习方式及学制
留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
十、学费、奖学金
以下学费标准均为人民币。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按照新收费标准执行。
1.学术型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2.9万元/年;
博士研究生:3.3万元/年。
2.专业学位研究生: 金融专业学位:6.9万元/年;
国际商务专业学位:5.4万元/年;
审计专业学位:3.9万/年;
国际中文教育专业学位:1.5万元/年;
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2万元/年
3.中欧法学院各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5万元/年;研究生招生详情,详询中欧法学院或见学院网站说明:http://www.cesl.edu.cn/info/1104/5415.htm。
4.奖学金评定相关事宜请咨询我校国际教育学院。
十一、信息公开、招生监督
1.信息公开
我校发布留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相关通知,公示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的网站为国际教育学院主页(网址:http://sis.cupl.edu.cn),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相关事项,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复试通知书、复试成绩单等书面通知。
2.招生监督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报考学院提出申诉;若仍有异议,可向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提出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组将对留学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十二、联系方式
1.国际教育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楼A1101室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58908240
网址:http://sis.cupl.edu.cn/
2.各招生学院
法 学 院:(010)58908382
民商经济法学院:(010)58908189
刑事司法 学 院:(010)58908203
国 际 法 学 院:(010)58908361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010)58908207
商 学 院:(010)58908347
人 文 学 院:(010)58908216
比较法学研究院:(010)58908242
马克思主义学院:(010)58908219
中 欧 法 学 院:(010) 59915792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010)58908474
国 际 儒 学 院:(010)58908001
人 权 研 究 院:(010)58902813
数据法治研究院:(010)58903047
3.相关网站
学校主页:https://www.cupl.edu.cn/
各招生学院网站:见学校主页上“教学机构”和“科学研究”栏目
十三、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