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以下简称“平潭实验区检察院”)举办2024年首批台湾地区法科学生实习实训结业仪式。福建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施忠华,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委员、政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毅坤,福建省台办、福建省检察院、福建检察官学院相关负责同志以及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方代表等参加活动,平潭实验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桦主持结业仪式。我校港澳台教育中心赵晓萌、胡弋老师受邀出席。
施忠华强调,本次台湾地区法科学生来检察院实习实训,丰富了检察机关涉台工作内容,提供了福建样本。福建省检察机关要利用好检校共建台湾青年学生实习实训教学基地,持续深化两岸青年法学人才的交流交往,鼓励和指导有条件的检察院借鉴首批实习实训的成功经验,拓展台湾同胞参与福建法治建设的渠道,形成辐射更广、影响更大的检察品牌。
陈毅坤指出,平潭是唯一的对台综合实验区,实验区党工委始终关注两岸青年交流交往,高度重视本次实习实训活动。本次活动内容丰富、形式新颖、配合紧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希望两岸青年积极传递“两岸一家亲”理念,讲好“平潭故事”“法治故事”,共同书写两岸融合发展的新篇章。
我校港澳台教育中心赵晓萌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港澳台教育中心主任郑影作为校方代表,对组织本次实习活动的平潭实验区检察院及相关部门表示了衷心感谢。此次实习实训通过资源优势和检校优势互补,开启了互促双赢、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促进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两校后续将一如既往地为推动海峡两岸师生的教育培养、交流合作冲锋在前,贡献力量!
参与实习实训的台生纷纷表示,一个月的时光转瞬即逝,感谢校、检等多部门给予机会开阔眼界,满载而归。作为新时代台青未来将继续“同心同行,携手打拼”,把自身发展与国家需要结合起来,肩负起推动两岸沟通交流的使命。
据悉,本次活动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福建省检察院立足平潭综合实验区特殊区位和特色检察优势作出的安排,也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的重要举措,相关工作已被纳入福建省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首批15条政策措施。23年12月,我校与平潭实验区检察院签署“共建台湾青年学生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合作协议。自今年1月初起,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台湾地区法科学生,在国家检察官学院福建分院(海峡两岸检察官交流中心)、平潭涉台特色检察教育培训基地围绕司法专业素能培养、检察业务实践教学、现场观摩法庭等开展为期30天的实习实训。这也是检察机关首次批量接收台湾地区法科学生实习实训。
(图片及主要新闻内容来源:平潭实验区检察院)